受僱員工統計
回勞動統計名詞
項目
統計名詞解釋
受僱員工人數
依支領薪資原則,計算月底現有本國及外國籍受僱員工人數;包括所有全時及部分時間參加作業之常僱員工、臨時員工、契約員工、建教合作工讀生(全月不參加工作者除外)、學徒及養成工等。但不包括:參加作業而不支領薪資之雇主、自營作業者及無酬家屬工作者;僅支車馬費未實際參加作業之董、監事、顧問;應徵召服常備兵役保留底缺支領部分薪資與留職停薪,全月未參加作業者;不在廠地工作之計件工作者。
行業
係以生產商品或提供服務之「場所單位」為分類對象,並以其從事的主要經濟活動為判定業別之基礎,倘若「場所單位」同時從事多種經濟活動,則以附加價值最大者為主要經濟活動,歸屬業別;實務上若無法取得附加價值資料,可改用生產總額、營業額等產出替代指標或勞動報酬、工時、員工人數等投入替代指標。
職業
係指個人所擔任的工作或職務種類,由一組具有高度相似性的「工作」所組成;「工作」則指個人以獲取報酬(含現金或實物報酬)目的而執行的一組作業項目及職務,故職業分類之對象須具有報酬性,包括受僱者、雇主、自營作業者、及幫家人從事營利工作而不支領薪資之無酬家屬工作者,但不包括義務從事社會公益工作之義工。
空缺數
係指公司確實具有該項工作機會或職缺,已對外或可立即對外公開徵人,但尚未找到適任人員之現有職缺,如擴大營運、增設生產線或有人員退出時,尚待增僱或補充之人員,但不含遇缺不補、內部遷補或派駐海外分廠之職缺。
空缺率(%)
空缺率 = [ 空缺數 ÷(空缺數+受僱員工個數)] × 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