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健康檢查統計
回勞動統計名詞
項目
統計名詞解釋
列管特別危害健康作業
依勞工健康保護規則所列管特別危害健康之作業,包括高溫、噪音、游離輻射、異常氣壓、鉛、四烷基鉛、粉塵、有機溶劑、特殊化學物質、黃磷、聯吡啶或巴拉刈及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公告之作業。
特殊健康檢查
指雇主僱用勞工從事特別危害健康之作業時,應於其受僱或變更其作業及規定期內,依勞工健康保護規則之規定,實施各該指定之項目之特殊健康檢查。
健康檢查結果屬第一級管理
指特殊健康檢查或健康追蹤檢查結果,全部項目正常,或部分項目異常,而經醫師綜合判定為無異常者。
健康檢查結果屬第二級管理
指特殊健康檢查或健康追蹤檢查結果,部分或全部項目異常,經醫師綜合判定為異常,而與工作無關者。
健康檢查結果屬第三級管理
指特殊健康檢查或健康追蹤檢查結果,部分或全部項目異常,經醫師綜合判定為異常,而無法確定此異常與工作之相關性,應進一步請職業醫學科專科醫師評估者。
健康檢查結果屬第四級管理
指特殊健康檢查或健康追蹤檢查結果,部分或全部項目異常,經醫師綜合判定為異常,且與工作有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