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解申請育嬰留職停薪者期滿後回復原職及對復職協助措施之需求,勞動部於108年5~6月以臺灣地區已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並於107年期滿之受僱者為抽樣母體辦理抽樣調查,調查統計結果摘述如下:

  • 育嬰留職停薪期滿後回到原事業單位者,有回到原職位達9成2,沒有回到原職位的主因為「原工作職位已有人取代」最多。
  • 育嬰留職停薪期滿未返回原事業單位的主要原因以「家庭因素自願離開職場」占34.1%最高。
  • 已申請育嬰留職停薪者表示申請過程曾遭遇事業單位或上級長官阻撓或刁難情形占8.1%,阻撓或刁難方式以「降職或無法回復原職」占4.8%最高。
  • 育嬰留職停薪期滿重回職場工作適應沒有困難占73.4%,有困難占26.6%,有困難以女性、任職於員工規模較大者、平均申請期間較長者比率較高。
  • 認為育嬰留職停薪政策對「家庭和工作平衡」、「育嬰期間可保有工作,穩定就業」有幫助的比率分別占95.4%、90.2%。
  • 對育嬰留職停薪期滿復職之各項協助措施感到滿意均在8成7以上。
摘要及附表(PDF)
 
勞動部統計處
聯絡地址:104472 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207號10樓
電話:(02)8995-6866 傳真:(02)8590-2910
本站支援IE、FireFox及Chrome,最佳解析度1024*768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