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解《性別工作平等法》實施情形,勞動部於108年9月以「事業單位」為調查對象,辦理「僱用管理就業平等概況調查」,回收有效樣本事業單位3,218份。調查統計結果摘述如下:
- 性騷擾防治情形
- 108年員工規模30人以上之事業單位已訂定「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占8成6,較91年實施《性別工作平等法》以來,業已提高50.9個百分點
- 促進工作平等措施
- 事業單位同意員工申請母性保護相關假別之比率達9成以上
- 員工規模100人以上之事業單位有設立「托兒服務機構」或提供「托兒措施」占6成7;有設置「哺(集)乳室」占8成
- 就業歧視情形
- 事業單位辦理各項業務8成2沒有性別及跨性別/性傾向考量
摘要及附表
(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