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營企業年終獎金概況

八十七年民營企業有八成之受雇員工可領到年終獎金,5.1﹪領不到年終獎金,而12.3﹪尚不知道是否發放。已確定發放年終獎金者平均每人可領到1.64個月 ,較八十六年之1.75個月低0.11個月,雖然受到經濟不景氣的影響,公司盈餘縮減,員工年終獎金較上年減少,不過大部份業者仍能依照傳統慣例發放,藉以激勵員工士氣。

()在工業方面,有80.4%之受雇員工會拿到年終獎金,平均每人可領到1.63個月,較八十六年之1.83個月為低,主要以領到1個月薪資及以下者占34.2%最多。礦業之受雇員工,居半數在1個月薪資範圍內;製造業有81.9%之受雇員工會領到年終獎金,較86年之九成為低,且其中領到2個月以內者占七成,平均每人可領到1.65個月,較86年之1.85個月為低;水電燃氣業之年終獎金較優渥,有八成之受雇員工會拿到1.63個月;營造業因受到房地產不景氣之影響,可拿到年終獎金之勞工占七成,平均每人1.47個月,較上年之1.68個月降低。

()服務業方面,有84.9%之受雇員工會拿到年終獎金,平均每人可領到1.66個月,其中在1個月及以下者占38.2%最多。批發零售及餐飲業達89.7%之受雇員工會拿到年終獎金,而社會服務及個人服務業僅達七成會拿到年終獎金;平均每人領到之年終獎金,以金融保險業之2.48個月較高,工商服務業1.62個月次之,運輸倉儲及通信業之1.51個月再次之,批發零售及餐飲業為1.48個月,社會服務及個人服務業1.42個月較低。與八十六年比較,前三個業別提高0.050.5個月之間,後二個業別則呈減少。

()按企業規模觀察,員工人數未滿30人之小企業,其受雇員工有73.5%可拿到年終獎金,遠低於30人以上之各組,會領到之年終獎金在 1個月以內者占55.1%。而 500人以上之企業,近一半之勞工可領到1.63個月,顯示大規模之企業其年終獎金較小企業優渥。

()對於發放年終獎金之看法,有60.1%之業者表示一定要發放,37.1%之業者表示視盈虧而定,僅2.0%表示不需要發放,其他則占0.7%。與86年比較,認為「一定要發放」者下降5.4個百分點,認為「視盈虧而定」者上升7.4個百分點,顯示年終獎金之發放與公司盈虧關係日趨密切。

()業者發放年終獎金考慮因素之優先度分別為:習俗慣例或公司規定(40.6)、公司盈餘(30.6)、員工工作表現(25.2)、同業發放情形(1.2),至於軍公教年終獎金(0.6)、物價上漲(1.3) 。顯示87年年終獎金發放因素,除按慣例發放外,公司盈餘是重要因素。

()除年終獎金外,八十七年曾發放績效獎金之業者占35.7%,發放中秋節及端午節獎金之業者占64.9%,發放股票或紅利者,僅占7.6%。與86年比較,發放績效獎金者較上年減少1.3個百分點,發放中秋節及端午節獎金者上升3.5個百分點,發放股票或紅利者上升5.4個百分點,為鼓勵員工參與,凝聚公司向心力,發放股票或紅利有日益增多趨勢。

 

 

 

表一、八十七年民間企業受雇員工有無年終獎金

 

單位:%

項目別

總計

不知道

八十六年

100.00

89.2

4.9

5.9

八十七年

100.00

82.5

5.1

12.3

 

一、按行業分

工業

100.00

80.4

5.4

14.2

礦業及土石採取業

100.00

87.1

11.3

1.6

製造業

100.00

81.9

4.6

13.5

水電燃氣業

100.00

82.9

-

17.1

營造業

100.00

72.5

9.4

18.1

 

服務業

100.00

84.9

4.8

10.2

批發零售及餐飲業

100.00

89.7

3.2

7.2

運輸、倉儲及通信業

100.00

81.6

5.3

13.1

金融保險及不動產業

100.00

86.6

11.1

2.3

工商服務業

100.00

81.8

8.4

9.8

社會服務及個人服務業

100.00

70.3

2.6

27.1

 

二、按規模別分

29人以下

100.00

73.5

11.5

15.0

3099

100.00

77.0

8.0

15.0

100499

100.00

85.1

3.0

11.9

500人以上

100.00

88.7

2.3

9.0

 

 

 

表二、八十七年民間企業受雇員工領取年終獎金概況

單位:月;%

項目別

平均發放月數()

合計

已決定發放月數

尚未
決定

86

87

1個月

及以下

1.1 

1.5   個月

1.6 

2.0個月

2.1 

3.0個月

3.1 

4.0個月

4.1個月以上

一、按行業分

1.75

1.64

100.0

36.1

8.9

21.6

11.0

1.4

0.6

20.4

工業

1.83

1.63

100.0

34.2

9.1

25.5

7.1

1.6

0.9

21.6

礦業及土石採取業

1.93

1.11

100.0

53.5

16.7

3.7

-

-

-

26.1

製造業

1.85

1.65

100.0

34.2

9.7

25.3

8.1

1.9

1.1

19.7

水電燃氣業

2.24

2.18

100.0

4.3

16.2

48.4

31.1

-

-

-

營造業

1.68

1.47

100.0

33.6

4.9

27.2

1.8

-

-

32.5

 

服務業

1.66

1.66

100.0

38.2

8.7

17.4

15.2

1.1

0.3

19.1

批發零售及餐飲業

1.62

1.48

100.0

46.2

6.2

12.2

10.5

1.1

0.6

23.2

運輸、倉儲

及通信業

1.46

1.51

100.0

38.1

10.0

28.9

3.9

-

-

19.1

金融保險業

1.98

2.48

100.0

3.6

5.4

31.9

50.8

-

-

8.3

工商服務業

1.57

1.62

100.0

42.4

18.0

25.9

2.5

6.9

-

4.3

社會服務及

個人服務業

1.72

1.42

100.0

40.4

17.1

12.2

8.7

-

-

21.6

 

二、按規模別分

29人以下

1.28

1.22

100.0

55.1

9.1

12.2

1.2

0.1

-

22.3

3099

1.50

1.52

100.0

40.2

7.3

15.7

5.6

1.7

1.1

28.4

100499

1.76

1.63

100.0

32.1

11.0

25.3

8.0

1.2

0.2

22.2

500人以上

2.26

1.91

100.0

30.2

7.0

25.3

24.3

1.8

1.2

10.2

:平均發放月數不含尚未決定者。

 

 

二、民營企業調薪狀況

受亞洲金融風暴影響,預計八十七年經濟成長率為4.83%,較上年之6.77%為低,影響所及,工業及服務業受雇員工八十七年一至十一月每人每月平均薪資為39,843元,較上年同期增加3.12%,較八十六年全年之增加率5.01%為低,顯示受到經濟不景氣影響,受雇員工薪資漲幅趨緩。

根據業者初步預估,有四成二業者表示會調薪,三成四表示不調薪,二成四之業者表示尚未決定。如扣除尚未決定調薪之業者,預估今年調薪幅度為2.39%,較去年平均薪資增幅3.12%為低,而調薪的時間則以七月份較多。

()調薪月份

1.根據本調查,有43.7%業者表示尚不確定調薪月份,其餘56.3%已確定調薪月份。調薪時間以七月份調薪者占42.9%較多,農曆過年期間調薪者占25.9%次之(包括元月份17.1%及二月份8.8%),其餘分散在其他各月份。如與八十七年比較,一、二月調薪者,較八十七年減少10.8個百分點,七月份調薪者,由32.1%增至42.9%,顯示景氣尚未復甦,業者調薪時間似有後延現象。

2.工業方面,預計在七月調薪者占45.8%,過年期間調薪者占20.9%(一月占10.4%,二月占10.5%),其中製造業在七月調薪占46.2%最多,一、二月調薪占20.8%次之;水電燃氣業有八成四在七月調薪,其餘在二月調薪;營造業在七月調薪占44.1%,過年期間占21.3%

3.服務業方面,預計在七月調薪者占41.4%,在過年期間調薪者占28.5%(一月份占20.7%,二月份占7.8%);按各業別觀察,批發零售及餐飲業在七月調薪者占40.2%,過年期間調薪者占28.2%;運輸倉儲及通信業在過年期間占 48.0%,七月調薪者占39.9%;金融保險及不動產業在七月調薪者占36.0%,過年期間占30.9%;工商服務業在七月調薪者占41.0%,過年期間占29.5%;社會服務及個人服務業在七月調薪者占 49.0%,過年期間占25.7%

4.按員工規模觀察29人以下之小規模企業,其調薪月份以七月較多占42.9%,過年期間調薪者占 26.0%次之,而 500人以上之大型企業則以七月調薪者所占50.1%較多,過年期間調薪者占20.4%次之,顯示大規模企業比較偏向七月調薪。

()調薪的幅度

1.在已決定是否調薪之業者中,認為今年不調薪者占45.0%為最多,調幅2.13%以上者占14.8%次之,調幅4.15%14.0%再次之,平均調薪幅度為2.39%

2.工業方面,預計工業平均調薪幅度僅2.33%,以製造業之調幅2.46%較高,其餘依次為營造業2.00%,水電燃氣業1.58%,礦業及土石採取業0.75%

3.服務業方面,預計服務業平均調薪幅度為2.43%,其中工商服務業調幅為3.26%,運輸倉儲及通信業為2.45%,批發零售及餐飲業為2.42%,社會服務及個人服務業為 2.16%,金融保險及不動產業為 1.76%,後者乃因房地產不景氣,不調薪者所占比重較多所致。

4.員工規模方面,預計調薪幅度以員工500人以上之3.67%最高,次為3099人之3.07%100499人之2.93%,而未滿30人者之調幅為2.34%,顯示規模愈大之企業,其薪資調幅亦較高。

 

 

 

表三、各業主要調薪月份

                  八十八年元月                 單位:%

項目別

     

七月

一月

二月

八十七年

36.7

19.5

17.2

32.1

八十八年

25.9

17.1

8.8

42.9

 

工業部門

20.9

10.4

10.5

45.8

礦業及土石採取業

33.0

14.0

19.0

48.1

製造業

20.8

9.7

11.1

46.2

水電燃氣業

15.9

-

15.9

84.1

營造業

21.3

13.6

7.7

44.1

服務業部門

28.5

20.7

7.8

41.4

批發零售及餐飲業

28.2

21.3

6.9

40.2

運輸倉儲及通信業

48.0

39.7

8.3

39.9

金融保險及不動產業

30.9

21.1

9.8

36.0

工商服務業

29.5

20.8

8.7

41.0

社會服務及個人服務業

25.7

14.7

11.0

49.0

 

按員工規模分

29人以下

26.0

17.2

8.8

42.9

3099

24.2

15.9

8.3

43.8

100499

20.4

12.5

7.9

41.6

500人以上

20.4

19.4

1.0

50.1

說明:本表係指已決定調薪月份者。

 

 

 

 

表四、八十八年預估調薪幅度

                   八十八年元月                    單位:%

項目別

總計

不調薪

1%
以下

1.1
2%

2.1
3%

3.1
4%

4.1
5%

5%以上

調薪
幅度

總計

100.0

45.0

6.3

5.9

14.8

2.7

14.0

11.5

2.39

 

工業部門

100.0

46.2

7.0

6.5

13.2

3.9

13.1

10.1

2.33

礦業及土石

採取業

100.0

82.5

1.8

-

7.0

2.8

2.9

2.9

0.75

製造業

100.0

44.1

6.6

5.6

14.5

3.7

15.0

10.5

2.46

水電燃氣業

100.0

61.1

-

-

18.2

-

20.8

-

1.58

營造業

100.0

51.1

8.3

9.2

9.7

4.6

7.9

9.3

2.00

服務業部門

100.0

44.2

6.0

5.6

15.6

2.1

14.4

12.2

2.43

批發零售

及餐飲業

100.0

41.1

7.7

6.4

16.8

1.5

15.8

10.8

2.42

運輸倉儲

及通信業

100.0

44.3

5.1

10.2

12.6

5.1

7.4

15.4

2.45

金融保險及

不動產業

100.0

54.9

3.4

11.2

8.1

7.5

6.1

8.9

1.76

工商服務業

100.0

40.7

3.1

3.0

13.2

6.1

15.6

18.5

3.26

社會服務及

個人服務業

100.0

59.5

-

0.2

13.9

0.1

10.6

15.7

2.16

 

按員工規模分

29人以下

100.0

45.9

6.5

5.9

14.4

2.4

13.7

11.2

2.34

3099

100.0

33.6

4.1

4.5

18.7

6.1

17.1

15.9

3.07

100499

100.0

27.8

2.3

8.5

23.6

7.8

19.7

10.3

2.93

500人以上

100.0

13.3

-

5.7

28.3

17.1

21.5

14.1

3.67

說明:本表係指已決定調薪部分。

 

 

 

三、民間企業受雇員工工作態度及參與經營管理之情形

 

表五、受雇員工工作態度與敬業精神

                     中華民國八十八年元月                 單位:%

項目別

  

非常好

 

 

 

很不好

平均值

()

員工工作的敬業精神

100.0

4.3

45.2

45.6

4.7

0.3

69.69

員工保護企業業務機密

100.0

6.1

46.5

44.6

2.2

0.6

71.06

員工主動工作

100.0

4.3

47.7

40.2

7.7

0.1

69.67

員工維護公司信譽

100.0

8.8

56.0

34.6

0.6

0.1

74.55

說明:平均值之計算:「非常好」100分、「很好」80分、普通60分、「不好」40分、

「很不好」20分,加權計之。

 

()在「工作態度與敬業精神方面:以「員工維護公司信譽」之表現最佳,其平均分數為74.55分,次為「員工保護企業業務機密」71.06分,而「員工敬業精神」及「員工主動工作」各為69.69分及69.67分,顯示我國勞工在保護業務機密及公司信譽之精神,獲得業者肯定。就各業別觀察,由於我國服務業近幾年快速發展,競爭激烈,員工之整體「工作態度與敬業精神」較工業部門略佳。

1、員工工作的敬業精神

(1)根據本調查結果,業者認為員工工作的敬業精神「普通」者占45.6%,認為「很好」者占45.2%,「不好」者占4.7%,「非常好」者占4.3%,及「很不好」者占0.3%,顯示員工敬業精神普遍獲得肯定。如將「非常好」、「很好」、「普通」、「不好」、「很不好」分別給予 100分、80分、60分、40分、20分計算,則員工工作的敬業精神平均分數為69.69分。

(2)如按行業別分:工業部門員工工作的敬業精神為69.73分,其中以水電燃氣業為79.52分最高,營造業71.95 分次之,礦業及土石採取業之71.27 分,製造業之69.02分較低。在服務業部門員工工作的敬業精神為69.67分,低於工業部門,按行業別分,以社會服務及個人服務業之73.38分最高,金融保險及不動產業72.74分次之,主要因市場競爭激烈,為求永續發展,員工特別敬業所致。

(3)按員工規模分:員工人數500人以上之企業,其員工工作的敬業精神為74.53分,100499人者為72.48分次之,顯示企業規模愈大,員工的敬業精神似較高昂。

2、員工保護企業業務機密情形

(1)員工保護企業業務機密情形,46.5%之業者表示「很好」,有44.6%表示「普通」,6.1%表示「非常好」,遠超過認為「不好」者之2.2%及「很不好」者之0.6%,顯示員工大部分均能保護企業業務機密,其平均分數為71.06分。

(2)按行業別觀察:工業部門保護企業業務機密平均分數為69.56分,其中以水電燃氣業之72.38分,製造業之70.22分及營造業67.72分等表現較佳,而礦業及土石採取業之64.14分最低。在服務業部門,其員工保護企業業務機密之平均分數為 71.82分高於工業,且以工商服務業、金融保險及不動產業之74.55分及73.47分較高。

(3)按員工規模分:員工保護企業業務機密情形,以 500人以上之企業,其平均分數為74.16分最高,次為100499人者之企業其平均分數為73.23分次之,可能因大規模企業其業務機密防範措施較為周延,業務機密較易防範所致。

3、員工主動工作情形

(1)員工主動工作情形,認為「很好」者占47.7%,有 40.2%之業者認為「普通」,認為「不好」者7.7%,認為「非常好」者占 4.3%,遠超過「很不好」者之0.1%,其平均分數為 69.67分,顯示我國勞工大部分均具有主動工作精神。

(2)按行業別分:在工業部門方面,員工主動工作之平均分數為 68.45分,其中以水電燃氣業之80.00分最高,礦業及土石採取業70.65分,製造業68.45分,營造業68.39分。在服務業部門方面,其平均分數為 70.33分,高於工業部門,其中以社會服務及個人服務業和工商服務業之主動精神表現較佳。

4、員工維護公司信譽的情形

(1)員工維護公司信譽方面,有56.0%認為「很好」,有34.6%之業者認為「普通」,有8.78%認為「非常好」,遠超過「不好」之0.64%及「很不好」之0.1%,其平均分數為74.55分,顯示員工對於公司信譽極力維護。

(2)按行業別分:在工業部門,員工維護公司信譽之平均分數為72.38分,其中以水電燃氣業之83.86分最高,主要因該業大部分均屬瓦斯、石油氣公司,與民間生活息息相關,因此員工對公司信譽之維護特別注意,次為營造業;在服務業方面,員工維護公司信譽之平均分數為75.70分,其中金融保險及不動產業、工商服務業和社會服務及個人服務業均在77分以上,由於此三行業快速興起,其形象直接影響公司營運績效,故員工維護公司信譽明顯高於其他行業。

()在「員工參與公司經營管理方面」:企業在現場工作方法與作業程序方面讓員工參與之程度較高,在勞動條件方面之參與程度次之,在生產、銷售及經營管理方面讓員工參與之程度居第三,而在陞遷調派與員工獎懲方面讓員工參與之程度則相對較少。

 

表六、員工參與公司經營管理之程度

 

                           中華民國八十八年元月                         單位:%

   

 

充分參與

大部份參與

尚 可

小部份

 

完全不

 

平均值

(分)

勞動條件方面

100.0

20.4

23.2

11.7

18.0

26.7

58.51

陞遷調派與員工獎懲方面

100.0

13.4

15.2

15.0

22.6

33.9

50.31

現場工作方法與

作業程序方面面

100.0

29.2

28.0

15.9

12.6

14.4

69.01

生產、銷售及經營管理方面

100.0

16.5

19.0

13.6

22.0

29.0

54.38

說明:平均值之計算:「充份參與」100分、「大部份參與」80分、「尚可」60分、「小部份參與」40分、「完全不參與」20分,加權計之。

 

1、企業在勞動條件方面讓員工參與之程度

(1)企業在勞動條件方面,讓員工「完全不參與」者有之26.7%,有 23.2%之業者認為大部分讓員工參與,有 20.4 %之業者認為「充分參與」,其平均分數為58.51分。

(2)按行業別分:在工業部門,企業在勞動條件方面讓員工參與之程度,其平均分數為 56.74分,其中以水電燃氣業之參與程度較高,營造業次之;在服務業方面,其平均分數為 59.45分,較工業之參與程度為高,其中以工商服務業及批發零售及餐飲業讓員工參與之程度較高。

(3)按員工規模分:企業在勞動條件方面讓員工參與之程度隨著企業規模之擴大而上升,主要因規模愈大之企業員工組成之工會可參與勞動條件之協商所致。

2、企業在陞遷調派與員工獎懲方面讓員工參與之程度

(1)企業在陞遷調派及員工獎懲方面大部分仍由企業決定,因此認為「大部分參與」之業者占15.2%,「充分參與」者占13.4%,二者合計低於「小部分參與」之22.6%及「完全不參與」之33.9%,其平均分數為50.31分。

(2)按行業別分:在工業部門方面,企業在陞遷調派與員工獎懲方面讓員工參與之程度,其平均分數為 46.78分,其中以水電燃氣業員工參與之程度較高,製造業參與之程度較低;在服務業方面,其平均分數為 52.22分,高於工業部門,其中以工商服務業、批發零售及餐飲業讓員工參與之程度較高。

(3)按員工規模分:隨著企業規模之擴大,在陞遷調派與員工獎懲方面讓員工參與之程度愈高,企業規模愈小,讓員工參與之程度愈低,這可能與大企業其人事制度較為健全或有工會組織有關。

3、企業在現場工作方法與作業程序方面讓員工參與之程度

(1)企業在現場工作方法與作業程序方面讓員工參與,有助於生產力及工作效率之提升,因此讓員工「充分參與」之業者占29.2%,「大部份參與」占 28.0%,均高於「小部份參與」者之12.6%,「完全不參與」者之14.4%,其平均分數為69.01分。

(2)按行業別分:在工業部門方面,企業在現場工作方法與作業程序方面讓員工參與之程度,其平均分數為 64.36分,其中以水電燃氣業85.45分最高,營造業之65.36分次之,顯示水電燃氣業員工參與之程度偏高;在服務業方面,其平均分數為 71.56分,高於工業部門,其中以批發零售及餐飲業、工商服務業等參與之程度較高。

4、企業在生產、銷售及經營管理方面讓員工參與之程度

(1)企業在生產、銷售及經營管理方面讓員工參與之程度,有 19.0%之業者表示讓員工「大部分參與」,有 16.5%之業者表示讓員工「充分參與」,均略低於「小部分參與」之 22.0% 及「完全不參與」之29.0%,故其平均分數僅及54.38分。

(2)按行業別分:在工業部門,生產、銷售及經營管理方面,讓員工參與之平均分數為47.21分,其中以之64.11分最高,主要因該業大部分均為較大規模之天然氣、瓦斯公司,主要業務以分裝、銷售為主,員工參與之銷售及經營管理機會較多所致,而礦業及土石採取業僅45.62分最低,主要因生產及銷售線固定,致員工參與之機會較少所致。在服務業部門,其平均分數為 58.23分,以批發零售及餐飲業61.07分較高,工商服務業次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