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調查目的

為明瞭事業單位及家庭對外籍勞工的運用、管理及外籍勞工工作概況等,供外籍勞工引進及管理之參據

二、法令依據

依據統計法第三、四條及行政院勞工委員會組織條例第廿一條之規定辦理。

三、調查範圍

()地區範圍:臺灣地區。

()行業範圍:製造業、營造業及僱用外籍監護工之家庭。

()調查對象:經本會核准僱用外勞之事業單位或家庭

四、調查單位:以事業單位或家庭為調查單位。

五、調查項目(詳如調查表)

()事業單位調查表:

調查其人力運用狀況、外籍勞工工作及生活情形、對外籍勞工之輔導措施及滿意程度、外籍勞工管理之困難點及外勞緊縮之因應措施、對外籍勞工引進之建議與看法等。

()家庭僱用外籍監護工調查表:

調查其僱用外籍監護工之管道及支付之仲介費、外籍監護工之基本資料、勞動條件、工作內容、工作時間等、僱用上有那些實質上之幫助或困擾、僱用意願及滿意程度、外籍監護工縮減之因應對策、對外籍監護工引進之建議與看法等。

六、資料時期

靜態資料以民國八十九年八月卅一日為調查標準日,動態資料以民國八十九年八月全月為調查標準期間,但調查表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七、調查時期:自民國八十九年九月一日起至九月三十日止。

八、調查方法通信調查,並輔以電話或明信片催查

九、抽樣方法:事業單位採全查,家庭單位分層隨機抽樣。

十、辦理機關: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十一、資料處理:採用電腦處理為主,人工處理為輔配合進行。

十二、統計結果

本調查產生之統計結果,陳請主任委員核定並送交職訓局應用,並由統計處編輯專刊,分送有關單位參用。

十三、工作進度

()調查規劃設計:民國8971730

()抽樣設計:民國8981815

()系統規劃及程式設計:民國89911030

()調查準備工作:民國8981830

()實施調查期間:民國8991930

()催報期間:民國891011030

()資料輸入:民國8910201030

()整理統計:民國891111130

()結果表審議與報告編布:民國891211230

十四、本計畫所需經費,由行政院勞工委員會統計業務管理項下支應。

十五、本調查奉核定後實施。

 


壹、前    

本會為配合推動十四項重要建設工程及六年國家建設計畫,於民國七十八年首度開放引進外勞,之後為協助產業之發展及基於社會發展需要,陸續核准外勞之引進,截至八十九年底,外勞在華人數計326,515人,占國內勞動力之3.31,占國內基層勞工(生產及有關工人、機械設備操作工及體力工)之9.56。外勞的引進,一方面紓解基層勞力不足之困境,使我國各產業可以持續發展,重大工程可以順利推動,婦女家務得到分擔,重病者可以獲得照顧;另一方面由於外籍勞工來自經濟、社會、文化不同的國家,事業單位所提供之勞動條件究為如何,亟需加以瞭解,供為外勞引進及僱用管理之參據

本調查自八十二年以來,針對僱用外籍勞工之製造業及營造業者按年調查,為應業務需要,八十三年及八十五年增列僱用外籍幫之家庭為調查對象,蒐集外籍幫之勞動條件等資料。為瞭解外籍勞工在華生活狀況,民國八十七年增列外籍勞工為調查對象,蒐集其在華之工作及生活狀況等資料。

近年來由於國內家庭照護之需求增加,引進外籍監護工呈快速成長,由八十五年底之16,308人增至八十九年底之98,508人,為各類外勞中增加幅度最快者。為瞭解外籍監護工之運用及管理情形,本次調查將僱用外籍監護工之雇主列為調查對象,增加相關問項,統計結果供為政府決策參考。

本調查報告先就外籍勞工在華人數變動及分布狀況作背景說明,並簡述本調查內容及統計調查方法,最後針對本次調查結果作提要分析。本調查承蒙受查者之合作協助,使本項工作得以順利完成,特致謝忱,本報告如有疏漏之處亦請資料使用者指正。

 

外籍勞工人數統計

一、自引進外籍勞工以來,外籍勞工在華人數逐年遞增,截至八十九年底外籍勞工在華人數計326,515人,較上年底計增31,548人,主要以外籍監護工增加31,445人較多,增幅居各類之冠。而重大公共工程及重大投資製造業均較上年底各減21.68%1.81%

表一、外籍勞工在華人數

單位:人

年月別

外勞在華人數

重大公共

   

重大投資

製 造 業

   

監護工

其他

 

不含外籍

監護工

85年底

236,555

220,247

39,696

28,891

16,308

151,660

86年底

248,396

222,163

40,138

36,160

26,233

145,865

87年底

270,620

228,776

44,702

49,718

41,844

134,356

88年底

294,967

227,904

41,588

67,128

67,063

119,188

89年底

326,515

228,007

32,572

65,916

98,508

129,519

較上年底增減人數

 

31,548

 

103

 

-9,016

 

-1,212

 

31,445

 

10,331

  增減%

10.70

0.05

-21.68

-1.81

46.89

8.67

 

二、八十九年全年以社會服務及個人服務業(主要為外籍監護工)增加31,538人或增42.17%為最多,製造業增加8,263人次之,營造業則減少8,445人或18.58%

表二、外籍勞工在華人數-按行業別分

單位:人

年月別

總計

農    業

(國內外船員)

製造業

營造業

社會服務及

個人服務業

85年底

236,555

1,384

162,482

42,434

30,255

86年底

248,396

1,144

165,534

42,606

39,112

87年底

270,620

1,109

168,173

47,946

53,392

88年底

294,967

993

173,735

45,446

74,793

89年底

326,515

1,185

181,998

37,001

106,331

較上年底

增減人數

 

31,548

 

192

 

8,263

 

-8,445

 

31,538

  增減%

10.70

19.34

4.76

-18.58

42.17

 

三、八十九年底製造業外勞(含重大投資案件)181,998人,以電力及電子業占29.14%最多,紡織業占18.09%次之,金屬製品業占10.02%居第三,塑膠製品業占6.32%,金屬基本工業占6.17%,其餘各業不及1萬人。

表三、製造業外籍勞工在華人數-按外勞較多之前五個行業分

單位:人

年月別

總計

電力及電

子機械業

紡織業

 

製品業

 

製品業

金屬基本

   

 

85年底

162,482

33,701

32,706

18,839

12,042

16,010

49,184

86年底

165,534

38,209

32,479

19,456

12,160

15,784

47,446

87年底

168,173

42,732

32,962

17,713

11,343

13,970

49,453

88年底

173,735

49,020

33,818

16,973

10,990

11,190

51,744

89年底

181,998

53,029

32,916

18,234

11,511

11,228

55,080

較上年底

增減人數

 

8,263

 

4,009

 

-902

 

1,261

 

521

 

38

 

3,336

  增減%

4.76

8.18

-2.67

7.43

4.74

0.34

6.45

 

四、按國籍別觀察,八十九年底外籍勞工以泰籍142,665人,占外勞之43.69%最多,菲籍98,161人,占30.06%次之,印尼籍77,830人,占23.84%居第三。八十九年全年外勞增加人數以印尼籍增加36,606人或增88.8%為最多,越南籍增加7,615人次之,泰國籍增加3,139人居第三,而菲律賓籍則減少15,767人或減13.84%

表四、外籍勞工在華人數-按國籍別分

單位:人

年月別

總計

泰國

菲律賓

印尼

越南

馬來西亞

85年底

236,555

141,230

83,630

10,206

-

1,489

86年底

248,396

132,717

100,295

14,648

-

736

87年底

270,620

133,367

114,255

22,058

-

940

88年底

294,967

139,526

113,928

41,224

131

158

89年底

326,515

142,665

98,161

77,830

7,746

113

較上年底

增減人數

 

31,548

 

3,139

 

-15,767

 

36,606

 

7,615

 

-45

  增減%

10.70

2.25

-13.84

88.80

5,812.98

-28.48

 

五、八十九年全年外勞潛逃人數計4,268人,其中以印尼籍外勞潛逃人數1,680人最多,菲籍外勞潛逃1,303人次之,泰籍外勞潛逃1,234人居第三。按潛逃率以印尼籍2.94%最高,且呈上升趨勢,其潛逃原因不容忽視。截至八十九年底外勞潛逃未查獲人數尚達5,514人。

表五、外籍勞工潛逃人數-按國籍別分

單位:人,%

年月別

總計

印尼

菲律賓

泰國

截至當年外勞潛逃未查獲人數

人數

潛逃率

人數

潛逃率

人數

潛逃率

人數

潛逃率

85

7,424

3.14

263

2.58

3,000

3.59

4,131

2.93

9,647

86

5,508

2.22

334

2.28

2,962

2.95

2,194

1.65

8,080

87

4,679

1.82

493

2.80

2,450

2.27

1,728

1.32

6,646

88

4,057

1.44

760

2.54

1,882

1.63

1,403

1.03

5,504

89

4,268

1.37

1,680

2.94

1,303

1.19

1,234

0.87

5,514

本年累計較

上年同期

增減人數

 

211

 

 

 

920

 

 

 

-579

 

 

 

-169

 

 

 

說明:潛逃率=潛逃人數÷外勞在華人數平均數×100%

 

參、調查概況

一、調查目的:

明瞭事業單位及家庭對外籍勞工的運用、管理情形及外籍勞工工作概況等,供外籍勞工引進及管理之參據

二、法令依據:

依據統計法第三、四條及行政院勞工委員會組織條例第二十一條之規定辦理。

三、調查範圍:

()地區範圍:包括臺灣地區。

()行業範圍:包括製造業、營造業及僱用外籍監護工之家庭。

()調查對象:經本會核准僱用外勞之事業單位或家庭。

四、調查單位:以事業單位或家庭為調查單位。

五、調查項目:

()事業單位調查表:

調查其人力運用狀況、外籍勞工工作及生活情形、對外籍勞工之輔導措施及滿意程度、外籍勞工管理之困難點及外勞緊縮之因應措施、對外籍勞工引進之建議與看法等。

()僱用外籍監護工調查表:

調查其僱用外籍監護工之管道及支付之仲介費、外籍監護工之基本資料、勞動條件、工作內容、工作時間等、僱用上有那些實質上之幫助或困擾、僱用意願及滿意程度、外籍監護工縮減之因應對策、對外籍監護工引進之建議與看法等。

六、資料時期:

靜態資料以民國八十九年八月卅一日為資料標準日,動態資料以民國八十九年八月全月為資料標準期間,但調查表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七、調查時期:自民國八十九年九月一日起至九月三十日止。

八、調查方法:通信調查,並輔以電話或明信片催查

九、抽樣設計:

()母體資料來源:製造、營造業僱用外籍勞工事業單位、外籍監護工雇主檔。

()抽樣方法:

事業單位採全查,回收有效樣本3,227家;外籍監護工分層隨機抽樣方法(以監護工之工作縣市別、國籍別、性別、年齡別為分層變數),回收有效樣本2,709家。

()推估方法:

 

表第i層母體人數

表第i層樣本人數

表第i,j樣本之某一特徵值

: 表推算之第i層某一特徵值之總和

: 表推算之某一特徵值總和

: 表第層樣本某一特徵值變異數

:表推算某一特徵值總和變異數之推算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