貳、婦女婚育與就業的關係

一、十五歲至六十四歲已婚女性結婚離職率為35.55%;復職率為38.87%。

根據行政院主計處「婦女婚育與就業調查報告」,92年十五至六十四歲已婚女性曾因結婚離職者計2867千人,占婚前有工作女性之比率(結婚離職率)為35.55%,按教育程度觀察,其比率多隨教育程度之提高而下降,大學及以上程度女性之結婚離職率僅占國中及以下程度者之二成九左右,為13.15%。按離職前之工作情形觀察,以部分時間工作者、服務工作人員、農事工作人員與生產操作人員、無酬家屬工作者或工作未滿1年者之結婚離職率較高,均達四成以上。

以復職情形觀察,十五至六十四歲曾因結婚離職之已婚女性中,曾復職者計585千人,復職率為38.87%,其復職率為近二十年來最高水準,其復職間隔平均約為7年。按年齡別觀察,以三十五至四十四歲組之復職率居首,為45.36%;按教育程度別觀察,以高中(職)程度者之復職率39.54%最高,國中及以下者與大專及以上者亦分別為38.77%與36.90%。若按離職前之職業別觀察,以民代及主管人員之復職率53%最高;專業人員僅占25.40%,其餘均占三成五至四成左右。

二、已婚女性生育第一離職率為24.0%;曾因生育離職之復職率為48.3%。

十五至六十四歲曾因生育職離之已婚女性計811千人或占15.5%,其中於生育第一離職者計659千人或占婚後至生第一胎曾工作女性之 24.0%(生育第一離職率),且其比率隨教育程度之提高而下降。曾因生育離職爾後復職者計達392千人,復職率達48.3%,平均復職間隔約63個月。

2-1、臺灣地區十五至六十四歲已婚女性曾因結婚、生育離職者之復職情形

                        

 

中華民國92

單位:%

項 目 別

曾 因 結 婚 離 職 者

曾 因 生 育 離 職 者

 

曾恢復

未曾

恢復

 

曾恢復

未曾

恢復

占十五至六十四歲已婚女 性 比 率

百分比

 

平均復職期間(月)

占十五至六十四歲已婚女 性 比 率

百分比

 

平均恢復期間(月)

結婚

離職率

生育第一

離職率

  

28.73

35.55

100.00

38.87

 84.48

61.13

15.49

23.97

100.00

48.33

74.95

51.67

按年齡分

15~24

28.58

43.80

100.00

20.84

 14.07

79.16

9.10

26.43

100.00

32.21

12.31

67.79

25~49

28.10

32.58

100.00

41.14

 71.81

58.86

17.35

24.54

100.00

48.10

68.42

51.90

50~64

30.25

43.61

100.00

35.29

119.86

64.71

11.62

21.97

100.00

50.14

99.40

49.86

按教育程度分

  國中及以下

32.48

45.49

100.00

38.77

 99.21

61.23

13.43

26.07

100.00

53.86

84.94

46.14

  高中(職)

30.70

35.29

100.00

39.54

 71.53

60.46

18.89

27.07

100.00

47.87

70.61

52.13

  大專及以上

15.58

16.83

100.00

36.90

 56.02

63.10

14.13

16.01

100.00

36.33

54.29

63.67

1.結婚離職率係指曾因結婚離職者占婚前有工作者比率。

2.生育第一胎離職率係指曾因生育第一離職者占婚後至生第一胎曾工作者比率。

 

三、已婚女性照顧近年出生之最小子女方式以「自己」為主,其比率已降為55.5,顯示e世代出生之幼兒受父母親自照顧比率已明顯下降。

已婚女性之最小子女在未滿足歲前照顧方式,仍以「自己」(小孩之父親或母親)照顧為主,比率為69.7%,惟近二十年來已降低11.0個百分點,且其比率隨教育程度之提升而降低。至於最小子女於近年(九十年以後)出生之已婚女性,其子女之照顧方式雖亦以「自己」照顧為主,惟其比率已降至55.5%,顯示e世代出生之幼兒受父母親親自照顧比率已明顯下降,取而代之的是由(外)祖父母或褓姆代為照顧。

四、已婚女性近年出生之最小子女,在未滿足歲前之托育時間以白天托育為主,占76.9;其托育費用為13,397元。

已婚女性最小子女於近年(90年以後)出生者以白天托育為主,占76.9%,其托育費用為13,397元;就不同方式之托育子女費用觀察,以付「褓姆」之費用15,298元居首,「私立托兒所」則為11,772元。

五、雙薪家庭之比率,十年來計增加2.02個百分點,其中以25-34歲年齡組增加9.85個百分點最多。

92年已婚女性雙薪家庭就業者為162萬人,占已婚女性34.3%。按年齡層觀察,以25-34歲已婚女性雙薪家庭就業者,占48.20%最高,35-44歲占43.91%次之,15-24歲占28.21%再次之。十年來雙薪家庭比率計增加2.02個百分點,其中以25-34歲增加9.85個百分點最大。

2-2、已婚女性雙薪家庭之比率

單位:千人,

 

項目別

82

92

92年較82

有偶
家庭(1

雙薪
家庭(2

(2)/(1)

有偶
家庭(1

雙薪
家庭(2

(2)/(1)

增減
人數

增減
百分點

 

4337

1400

32.28

4723

1620

34.30

220

2.02

15~24

211

62

29.35

118

33

28.21

-28

-1.13

15~19

23

6

24.55

8

1

17.36

-4

-7.19

20~24

188

56

29.94

110

32

29.04

-24

-0.90

25-34

1384

531

38.35

1044

503

48.20

-28

9.85

25~29

583

214

36.80

389

180

46.28

-34

9.48

30~34

801

316

39.48

654

323

49.34

7

9.87

35-44

1410

582

41.27

1566

688

43.91

106

2.64

35~39

769

328

42.66

768

360

46.86

32

4.19

40~44

641

254

39.60

799

328

41.08

74

1.48

45-54

767

185

24.14

1325

354

26.74

169

2.60

45~49

389

113

29.05

716

239

33.41

126

4.36

50~54

378

72

19.11

609

115

18.91

43

-0.20

55-64

566

40

7.14

670

41

6.18

1

-0.97

55~59

323

32

10.01

353

32

9.18

0.086

-0.82

60~64

243

8

3.34

317

9

2.84

0.9

-0.51

資料來源:行政院主計處「婦女婚育與就業調查」

 

六、女性照顧家庭之時間分配,以做家事花費時間最多。

已婚女性料理家務之時間,每日平均為4.98小時,其中以做家事花費時間最多,每日平均為2.84小時,主要係已婚女性幾乎均需操持家事工作所致,時數隨著年齡與現有子女數之增加而延長;其次為照顧小孩之1.92小時,其中15歲至24歲長達4.57小時,主要係其子女多較年幼,需花費較多時間照顧;至於照顧老人之平均花費時間僅13分,以5064歲與非勞動力身分之女性花費0.30小時與0.31小時較長。按年齡別觀察,年齡愈大之女性,因相對子女年紀較長,致料理家務時間愈少,由15歲至24歲女性之6.97小時,減為2549歲之5.28小時與5064歲之4.11小時。至於目前沒有子女之已婚女性,因毋需照顧小孩,致其料理家務時間僅2.85小時,顯低於現有子女者。若按勞動力狀況觀察,以非勞動力身分者之6.01小時最長,就業者因受限於工作,致僅有4.01小時最短。

2-3、已婚女性每天平均料理家務時間

                                     

 

中華民國92

單位:時

     

  

照顧小孩

照顧老人

做家事

       

4.98

1.92

0.22

2.84

       

15~24

6.97

4.57

0.07

2.33

25~49

5.28

2.38

0.19

2.71

50~64

4.11

0.62

0.30

3.19

現 有 子 女 數(15-49歲育齡婦女)

0

2.85

0.00

0.18

2.67

1

6.01

3.48

0.14

2.38

2

5.50

2.64

0.18

2.68

3

5.27

2.19

0.22

2.86

4

5.18

1.82

0.29

3.07

5人及以上

5.51

2.13

0.20

3.18

動 力 狀

 

4.01

1.52

0.14

2.34

 

4.46

1.37

0.09

3.00

非勞動力

6.01

2.35

0.31

3.35

資料來源:行政院主計處「婦女婚育與就業調查報告」

:已婚女性之平均料理家務時間係指全體已婚女性料理家務之平均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