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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詢圖檔 受僱員工每人每月薪資-按行業統計分類第十一次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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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發及零售業  運輸及倉儲業  住宿及餐飲業
     出版影音及資通訊業  金融及保險業  不動產業
     專業、科學及技術服務業  支援服務業  教育業(不含小學以上各級公私立學校等)
     醫療保健及社會工作服務業  藝術、娛樂及休閒服務業  其他服務業

說明:1.工業及服務業與服務業部門統計結果涵蓋範圍自98年1月起增加「教育業之教育輔助業及其他教育業」,108年1月起
      增加 「研究發展服務業」、「教育業之學前教育」及「社會工作服務業」。
   2.教育業僅涵蓋「學前教育、教育輔助及其他教育業」,如幼兒園、各類補習班、才 藝班、汽車駕駛訓練班及代辦
      留(遊)學服務等。
   3.本項統計每月10日發布初步統計結果,並根據新增回表資料,於次月修正相關統計結果。
   4.因108年行業擴增幅度較大,為比較基礎一致,當年數據不與前一年資料進行比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