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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 說 明:1.包含依就業服務法第46條第1項第11款規定工作之外國人。 2.「入國三日健康檢查」不合格人數,自105年起肺結核疑似個案不列入統計。 3.「定期健康檢查」之「不合格人數(不含肺結核疑似個案)」、「不合格率(不含肺結核疑似個案)」二項目自105年起統計。 4.不合格率(%)=不合格人數 ÷受檢人數× 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