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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受僱員工平均薪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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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受僱員工勞動報酬結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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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僱員工勞動報酬結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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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僱員工勞動報酬結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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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行政院主計處「受僱員工動向調查」。
備註:1.經常性薪資指按月支付員工之報酬,包括本薪、按月給付之固定津貼及獎金。
2.非經常性薪資包括加班費與非按月發放之工作/績效/全勤獎金、年節獎金、員工紅利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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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年全年工業及服務業受僱員工每人總報酬為62.23萬元,較上年增加1.93%,其中經常性薪資、非經常性薪資與非薪資報酬占總報酬之比率分別為70.9%、16.1%與13.0%。
非薪資報酬中以雇主為員工支付或提撥之保險費、退休金為主,分占總報酬之5.8%、5.4%,其中退休準備金或退休金較勞退新制實施前(93年)之4.0%提高1.4個百分點。
就行業別觀察,營造業、住宿餐飲業、其他服務業之經常性薪資均占八成以上;非經常性薪資比重較高者為水電燃氣業、金融保險業,分占28.1%與23.1%;至於非薪資報酬比重,則以製造業、金融保險業、運輸倉儲及通信業、文化運動及休閒服務業分占13.7%、13.0%、12.7%及12.2%較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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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受僱員工名目薪資變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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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僱員工名目薪資變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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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僱員工名目薪資變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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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行政院主計處「受僱員工薪資調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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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年工業及服務業受僱員工平均每人每月薪資(含經常性與非經常性薪資)為44,424元,較上年增加0.02%、較87年增加11.98%;按部門別觀察,服務業部門平均薪資為45,450元,較上年增加0.15%、較87年增加7.78%,十年間的增幅略低於整體平均;工業部門平均薪資為43,233元,較上年減少0.16%、較87年增加16.13%,工業部門平均薪資約占服務業之95.12%,二者之差距正緩慢縮減中。
按性別觀察,97年男性受僱者平均薪資為49,065元,較上年增加0.33%、較87年增加9.02%;女性平均薪資為38,870元,較上年減少0.42%、較87年增加18.92%,女性薪資占男性之比率由87年之72.63%升至97年之79.22%,兩性薪資差距亦正縮減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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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受僱員工平均薪資—按行業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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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僱員工平均薪資—按行業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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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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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僱員工平均薪資—按行業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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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行政院主計處「受僱員工薪資調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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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年各行業受僱員工平均每人月薪資以電力及燃氣供應業89,296元為最高,其次為金融及保險業71,319元,再次為資訊及通訊傳播業63,888元、醫療保健服務業58,122元、專業科學及技術服務業54,524元;最低者為住宿及餐飲業26,747元,次低者為其他服務業29,311元。
各行業除電力及燃氣供應業、金融及保險業、其他服務業、支援服務業、製造業分別較上年減少9.30%、5.83%、2.06%、0.42%、0.15%外,餘均較上年成長,其中以不動產業、住宿及餐飲業分別較上年增加6.51%、4.89%幅度最大,另醫療保健服務業、專業科學及技術服務業亦有超過2%之年增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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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受僱員工平均薪資—按職業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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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僱員工平均薪資—按職業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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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年7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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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僱員工平均薪資—按職業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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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本會「職類別薪資調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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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年7月受僱員工整體平均薪資為42,747元,其中經常性薪資36,564元(占總薪資之85.54%)、非經常性薪資6,183元(占總薪資之14.46%)。
按職業別觀察,以主管及監督人員平均約6.86萬元為最高,專業人員平均5.68萬元、技術員及助理專業人員平均為4.62萬元,技術層次稍低的技術工及機械設備操作工、事務工作人員尚有3.7萬元左右,而非技術工及體力工、服務工作人員及售貨員則平均不到3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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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初任人員平均每人每月經常性薪資—按職類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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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任人員平均每人每月經常性薪資—按職類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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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任人員平均每人每月經常性薪資—按職類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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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勞委會統計處「職類別薪資調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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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年初任人員平均每月經常性薪資為24,061元,較95年增加0.92%。按職類別觀察,以專業人員30,190元為最高,技術員及助理專業人員25,533元次之,餘依序為事務工作人員23,121元、技術工及機械設備操作工22,710元、服務工作人員及售貨員21,664元、非技術工及體力工19,655元;與95年相較,除非技術工及體力工增加2.17%、事務工作人員增加1.51%之外,其餘各職類之變化均不明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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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初任人員平均每人每月經常性薪資—按教育程度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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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任人員平均每人每月經常性薪資—按教育程度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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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任人員平均每人每月經常性薪資—按教育程度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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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勞委會統計處「職類別薪資調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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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教育程度觀察,97年初任人員平均經常性薪資以「研究所及以上」31,453元最高,餘依序為「大學」26,563元、「專科」23,908元、「高中或高職」21,117元,「國中及以下」19,688元最低。與95年相較,雖然波動幅度皆不大,但各學歷別間的差距明顯縮減,專科以下學歷之初任人員薪資均提高,大學、研究所及以上則微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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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初任人員平均每人每月經常性薪資—按行業與性別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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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行業別女性初任人員平均每人每月經常性薪資占男性之比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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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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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行業別初任人員平均每人每月經常性薪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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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勞委會統計處「職類別薪資調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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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年初任人員平均每人每月經常性薪資為24,061元,為同年7月全體平均經常性薪資的65.81%,以住宿及餐飲業89.00%差距最小、電力及燃氣供應業43.51%差距最大。
就性別觀察,97年女性初任人員之平均經常性薪資為23,671元,占男性之96.86%,兩者差距為3.14個百分點,各行業兩性薪資差距以礦業及土石採取業相差9.22個百分點最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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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初任人員平均每人每月經常性薪資—按職類與性別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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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職類別女性初任人員平均每人每月經常性薪資占男性之比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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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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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職類別初任人員平均每人每月經常性薪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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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勞委會統計處「職類別薪資調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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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性別與職類別交叉觀察,97年兩性初任人員之平均經常性薪資以技術員及助理專業人員相差2.02個百分點、專業人員相差2.06個百分點較小,技術工及機械設備操作工相差4.14個百分點最大,主要係因女性體力略遜於男性,較不利於從事粗重、耗費勞力的工作,而專業性工作則取決於專業能力與經驗、比較不受體力限制。
以初任人員與全體受僱勞工之平均經常性薪資相比較,顯示技術層次與日後薪資成長空間高度相關,專業人員相差39.16個百分點是薪資成長空間最大的職類,而服務工作人員及售貨員僅相差4.76個百分點則是成長空間最小的職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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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受僱員工平均工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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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實際工時—按行業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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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僱員工平均每人每月工作時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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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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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年受僱員工平均每人每月工作時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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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行政院主計處「受僱員工薪資調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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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年修訂勞基法,法定工時自90年起改為每二週不超過84小時,致我國受僱員工平均每人每月工作時數由89年之190.1小時降至97年之179.7小時。
97年各行業受僱員工平均每人每月平均工作時數為179.7小時,其中正常工時171.5小時、加班工時8.2小時;總工時較上(96)年之180.5小時減少0.8小時,以藝術娛樂及休閒服務業、製造業分別減少3.3小時、2.6小時較大。就部門別觀察,工業部門總工時為183.5小時,以用水供應及污染整治業之186.5小時最高,其次為製造業184.7小時;服務業部門則為176.3小時,以其他服務業200.0小時居首,支援服務業187.9小時居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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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規定工作日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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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單位規定每週工作日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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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單位規定每週工作日數比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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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本會「職類別薪資調查」。
說明:1.週六彈性上班指每兩週有一週工作五天、一週工作五天半或六天。
2.其他包括「每兩週有一週工作五天半、一週六天」及其他未於表中列示之型態。
3.90年1月1日起法定工時改為每二週不超過84小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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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年7月事業單位規定每週工作日數以「每週工作五天」者占43.35%最多,其次為「每週工作六天」占29.10%,「週六彈性上班」(指每兩週有一週工作五天、一週工作五天半或六天)者占12.87%居第三,而每週工作五天半者占5.77%最少,其他占8.91%。
綜上顯示有四成三的事業單位每週工作五天,已成為主要工時形態,且呈逐年上升趨勢;惟每週工作六天之事業單位仍占二成九,主要以服務業部門之其他服務業、藝術娛樂及休閒服務業、住宿及餐飲業比率較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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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勞工退休準備金(舊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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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退休金給付人數—按性別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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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退休準備金(舊制)提撥概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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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勞工退休基金監理會、台灣銀行。
說明:本項退休金不含資遣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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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保障勞工退休生活,本會自76年起依據勞基法辦理勞工退休準備金(舊制),該法規定必須在同一事業單位工作滿15年以上年滿55歲或工作25年以上始能領退休金。由於我國中小企業較多,企業平均壽命不長,勞工流動率高,致能符合退休條件者不多,故本會於94年7月1日正式實施勞退新制,由雇主每月提撥勞保薪資6%於勞工個人帳戶,此可攜式勞工退休金將使得勞工退休生活確實獲得保障。
勞工退休準備金(舊制)累計至97年底之事業單位家數達125,912家,累計提存金額達9,777億元,退休人數385,966人,撥發金額5,127億元,基金餘額4,716億元。
97年勞工退休準備金(舊制)退休給付人數為23,513人,其中男性為13,833人,女性為9,680人,平均每人領取退休金為153萬7千元,其中男性為178萬元,女性為118萬9千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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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勞工退休金(新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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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退新制提繳人數及平均提繳工資—按年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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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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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退休金新制提繳概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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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本會勞工保險局、勞工退休基金監理會。
備註:勞工退休金新制自94年7月1日起實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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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退休金新制於94年7月1日起開辦以來,提繳事業單位家數及人數逐年增加。97年底提繳事業單位家數達38萬6千家,較94年底增加逾6萬家,提繳人數為457萬3千人,增加64萬9千人,累計提繳金額達3,462.8億元,核發金額20.5億元。勞退基金累計餘額3,403.2億元。
97年平均提繳工資31,763元,較94年增加1,316元,按性別觀察,男性平均提繳工資35,007元,高於女性28,342元。按年齡觀察,提繳工資較高者為55-59歲者37,217千元,及35-39歲者37,122元;提繳人數主要集中於25-29歲,達104萬4千人,其次為30-34歲者91萬8千人,之後提繳人數隨年齡增加而遞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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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積欠工資墊償基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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墊付之事業單位家數、人數及金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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積欠工資墊償基金概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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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本會勞工保險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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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避免勞工因雇主歇業、清算或宣告破產,領不到薪資,依據勞動基準法第28條規定,本於勞動契約所積欠之工資未滿六個月部分,有最優先受清償之權;因此雇主應依「積欠工資墊償基金提繳及墊償管理辦法」按月提繳勞工保險投保薪資總額萬分之二.五保費為積欠工資墊償基金。
截至97年底各行業應提繳積欠工資墊償基金事業單位計428,396家,較上年底增加489家或增0.11%,已提繳單位402,015家,已繳率為93.84%。受到積欠工資墊償基金保護人數達561萬7千人,較上年底減少36千人或減0.63%。
自76年2月至97年底止,累計墊償家數839家,較上年底增加145家,累計墊償人數計43,455人,較上年底增加5,077人,累計提繳金額計101.8億元,較上年底增加6.0億元,累計已墊付金額計29.3億元,較上年底增加2.8億元,繳撥餘額為72.6億元,較上年底增加3.2億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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