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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受僱員工平均薪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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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受僱員工勞動報酬結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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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僱員工勞動報酬結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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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僱員工勞動報酬結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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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行政院主計處「受僱員工動向調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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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 註:1.經常性薪資指按月支付員工之報酬,包括本薪、按月給付之固定津貼及獎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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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 明:2.非經常性薪資包括加班費與非按月發放之工作/
績效/ 全勤獎金、年節獎金、員工紅利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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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年全年工業及服務業受僱員工每人總報酬為61.59萬元,較上年增加0.53%,其中經常性薪資、非經常性薪資與非薪資報酬占總報酬之比率分別為71.0%、15.6%與13.4%。
非薪資報酬中以雇主為員工支付或提撥之保險費、退休金為主,分占總報酬之6.0%、5.4%,其中退休準備金或退休金較勞退新制實施前(93年)之4.0%提高1.4個百分點。就行業別觀察,住宿餐飲業、支援服務業、藝術娛樂及休閒服務業、其他服務業之經常性薪資均占八成以上;非經常性薪資比重較高者為電力及燃氣供應業、金融保險業,分占23.7%與23.3%;至於非薪資報酬比重,則以製造業、 資訊及通訊傳播業、金融保險業分占14.7%、13.9%及13.3%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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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受僱員工名目薪資變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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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僱員工名目薪資變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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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年工業及服務業受僱員工平均每人月薪資(含經常性與非經常性薪資)為42,176元,較上年減少5.06%、較88年增加3.27%;按部門別觀察,服務業部門平均薪資為43,914元,較上年減少3.38%、較 88年增加1.43%,十年間的增幅略低於整體平均;工業部門平均薪資為40,032元,較上年減少7.40%、較88年增加4.24%;工業部門平均薪資約占服務業之91.16%,二者之差距原已緩慢縮減中,惟97、98年由於金融海嘯重創製造業,導致差距再度擴大。
按性別觀察,98年男性受僱者平均薪資為46,459元,較上年減少5.31%、較88年增加0.64%;女性平均薪資為37,144元,較上年減少4.44%、較88年增加9.37%,女性薪資占男性之比率由88年之73.57%升至98年之79.95%,兩性薪資差距正逐漸縮減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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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受僱員工平均薪資—按行業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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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僱員工平均薪資—按行業分 |
98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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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僱員工平均薪資—按行業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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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年各行業受僱員工平均每人月薪資以電力及燃氣供應業95,996元為最高,其次為金融保險業
67,513元,再次為資訊及通訊傳播業62,013元、醫療保健及社會工作服務業54,072元;最低者為教育服務業22,195元,次低者為住宿及餐飲業27,171元。
與上年相較,各行業除電力及燃氣供應業增加7.50%外,營造業、批發零售業、住宿餐飲業、其他服務業亦有微幅提高;餘皆減少,以製造業、專業科學及技術服務業受金融風暴影響較大分別減少9.17%及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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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受僱員工平均薪資—按職業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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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年7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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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僱員工平均薪資—按職業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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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年7月受僱員工整體平均薪資為39,925元,其中經常性薪資35,895元(占總薪資之89.91%),非經常性薪資4,030元(占總薪資之10.09%)。
按職業別觀察,以主管及監督人員平均約6.48萬元為最高,專業人員平均5.26萬元、技術員及助理專業人員平均4.04萬元,技術層次稍低的技術工及機械設備操作工、事務工作人員尚有3萬餘元,而非技術工及體力工、服務工作人員及售貨員則平均不到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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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初任人員平均每人月經常性薪資—按職類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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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初任人員平均每人月經常性薪資—按職類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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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初任人員平均每人月經常性薪資—按職類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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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金融風暴影響,98年初任人員平均每月經常性薪資為23,896元,較97年減少0.69%。按職類別觀察,以專業人員29,753元最高,技術員及助理專業人員25,224元次之,餘依序為事務工作人員23,013元、技術工及機械設備操作工22,528元、服務工作人員及售貨員21,510元、非技術工及體力工19,405元;與97年比較,各職類均減少,相差金額介於100-500元之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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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初任人員平均每人月經常性薪資—按教育程度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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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任人員平均每人月經常性薪資—按教育程度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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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教育程度觀察,98年初任人員平均每人月經常性薪資以「研究所及以上」平均31,214元最高,餘依序為「大學」26,175元、「專科」23,588元、「高中或高職」20,869元,「國中及以下」19,543元最低。與97年比較,各教育程度之初任人員平均每人月經常性薪資均略減,以大學、專科分別減少1.46%、1.34%較為明顯,惟幅度均小於整體受僱員工平均經常性薪資之減幅1.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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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初任人員平均每人月經常性薪資—按行業與性別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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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行業別女性初任人員平均每人月經常性薪資占男性之比率 |
| 98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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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行業別初任人員平均每人月經常性薪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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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年初任人員平均每人月經常性薪資為23,896元,為同年7月全體受僱員工平均經常性薪資的66.57%,各行業以住宿及餐飲業87.45%差距最小、電力及燃氣供應業44.03%差距最大。
就性別觀察,98年女性初任人員之平均經常性薪資為23,513元,占男性之96.91%,兩者差距為3.09個百分點,各行業兩性薪資差距以礦業及土石採取業相差5.80個百分點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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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初任人員平均每人月經常性薪資—按職類與性別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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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職類別女性初任人員平均每人月經常性薪資占男性之比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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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8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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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職類別初任人員平均每人月經常性薪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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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性別與職類別交叉觀察,98年兩性初任人員之平均經常性薪資以專業人員相差1.55個百分點、
技術員及助理專業人員相差1.74個百分點較小,技術工及機械設備操作工相差3.99個百分點最大,主要係因女性體力略遜於男性,較不利於從事粗重、耗費勞力的工作,而專業性工作則取決於專業能力與經驗、比較不受體力限制。
以初任人員與全體受僱勞工之平均經常性薪資相比較,顯示技術層次與日後薪資成長空間高度相關,專業人員相差36.69個百分點是薪資成長空間最大的職類,而服務工作人員及售貨員僅相差1.98個百分點則是成長空間最小的職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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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受僱員工平均工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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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實際工時—按行業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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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僱員工平均每人月工作時數 |
| 98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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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歷年受僱員工平均每人月工作時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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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年修訂勞基法,法定工時自90年起改為每二週不超過
84小時,復因97年金融海嘯引發全球經濟衰退,致我國受僱員工平均每人月工作時數由89年之190.1小時降至98年之176.7小時。
98年各行業受僱員工平均每人月工作時數為176.7小時,其中正常工時170.4小時、加班工時6.3小時;總工時較上(97)年之179.7小時減少3.0小時,以製造業、其他服務業分別減少5.4小時、4.8小時較大。就部門別觀察,工業部門總工時為178.6小時,以用水供應及污染整治業之 182.9 小時最高,其次為礦業及土石採取業
182.0 小時;服務業部門則為175.2小時,以其他服務業 195.2小時居首,支援服務業187.7小時次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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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規定工作日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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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單位規定每週工作日數比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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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本會「職類別薪資調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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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 明: |
1. 週六彈性上班指每兩週有一週工作五天、一週工作五天半或六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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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其他包括「每兩週有一週工作五天半、一週六天」及其他未於表中列示之型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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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90年1月1日起法定工時改為每二週不超過84小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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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年 7 月事業單位規定每週工作日數以「每週工作五天」者占
42.90%最多,其次為「每週工作六天」占31.16%,「週六彈性上班」(指每兩週有一週工作五天、一週工作五天半或六天)者占12.81%居第三,而每週工作五天半者占4.73%最少,其他占8.40%。自95年起每週工作五天之事業單位皆占四成以上,已是主要工時形態;惟每週工作六天之事業單位仍占三成一,主要係因為服務業部門需配合一般社會大眾消費習慣且營業時間較長,以致每週工作六天之比率較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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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勞工退休準備金(舊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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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勞工退休金給付人數—按性別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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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勞工退休準備金(舊制)提撥概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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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勞工退休基金監理會、台灣銀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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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 明:本項退休金不含資遣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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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保障勞工退休生活,本會自76年起依據勞基法辦理勞工退休準備金(舊制),該法規定必須在同一事業單位工作滿15年以上年滿55歲或工作25年以上始能領退休金。由於我國中小企業較多,企業平均壽命不長,勞工流動率高,致能符合退休條件者不多,故本會於94年7月1日正式實施勞退新制,由雇主每月提撥勞保薪資6%於勞工個人帳戶,此可攜式勞工退休金將使得勞工退休生活確實獲得保障。
勞工退休準備金(舊制)累計至98年底之事業單位家數達122,567家,累計提存金額達10,483億元,退休人數408,402人,撥發金額5,575億元,基金餘額4,968億元。
98年勞工退休準備金(舊制)退休給付人數為22,436人,其中男性為14,056人,女性為8,380人,平均領取年齡為55歲,平均每人領取退休金為166萬3千元,其中男性為187萬9千元,女性為130萬2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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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勞工退休金(新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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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8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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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退休金新制提繳概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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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本會勞工保險局、勞工退休基金監理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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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 註:勞工退休金新制自94年7月1日起實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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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退休金新制於94年7月1日起開辦以來,提繳事業單位家數及人數逐年增加。98年底提繳事業單位家數達39萬9千家,較94年底增加約7萬4千家,提繳人數為473萬7千人,增加81萬3千人,累計提繳金額達4,611.8億元,核發金額36.5億元。勞退基金累計餘額4,724.1億元。
98年平均提繳工資31,776元,較94年增加1,329元,按性別觀察,男性平均提繳工資35,109元,高於女性28,313元。按年齡觀察,提繳工資較高者為55-59歲37,351千元,及35-39歲37,000元;提繳人數主要集中於25-29歲,達103萬2千人,其次為30-34歲97萬9千人,之後提繳人數隨年齡增加而遞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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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積欠工資墊償基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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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歷年墊付之事業單位家數、人數及金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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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積欠工資墊償基金概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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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避免勞工因雇主歇業、清算或宣告破產,領不到薪資,依據勞動基準法第28條規定,本於勞動契約所積欠之工資未滿六個月部分,有最優先受清償之權;因此雇主應依積欠工資墊償基金提繳及墊償管理辦法,按月提繳勞工保險投保薪資總額萬分之二.五保費為積欠工資墊償基金。
截至98年底各行業應提繳積欠工資墊償基金事業單位計436,453家,較上年底增加8,057家或增1.88%,已提繳單位405,744家,已繳率為92.96%。受到積欠工資墊償基金保護人數達567萬8千人,
較上年底增加6萬2千人或增1.10%。
自76年2月起至98年底止,累計墊償家數1,041家,較上年底增加202家,累計墊償人數計49,190人,較上年底增加5,735人,累計提繳金額計105.8億元,較上年底增加4.0億元,累計已墊付金額計34.7億元,較上年底增加5.4億元,基金餘額為71.2億元,較上年底減少1.4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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